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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和別人做約定時,請先想自己是否真的能辨到,不要信口開河隨便答應。
打亂了原本的計劃不說,也毀了自己的信用,以後還會再找你嗎?別想。
也不要事後才打簡訊來請求別人原諒,即使是再重要的事情,打通電話,
通知一聲無法履行約定要花多少時間嗎?再不,傳個簡訊亦可,不要直接消
失,完全找不到人後,等時間一過才來求別人的原諒,呿。
我不是那麼不講理的人,有事情,說一聲,OK,不想來,不想幫忙,OK,
你去做你的事,我的事我自己想辨法解決,不要答應了到最後還失約,
讓人到最後才到處找人幫忙!放馬後炮只會讓人覺得沒誠意!
一個不可靠加沒信用的傢伙,想讓人相信?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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